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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大粮食领域信贷政策倾斜,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

时间:07-23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32

江苏:加大粮食领域信贷政策倾斜,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7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获悉,在挂牌第二天,该局即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四个方面17条实施意见,引导银行业保险业主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大局。《意见》第一条提出,要加大粮食领域信贷政策倾斜。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优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金融供给,重点支持三大主粮、大豆油料和“菜篮子”规模化生产,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向产粮大县倾斜配置信贷资源,确保满足产粮大县涉农贷款合理需求。要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单列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信贷计划,合理提高粮食生产领域不良贷款容忍度。第四条提出,要加强对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信贷支持。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对农机科技自主创新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机械化水平。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等特点,要优化信贷资金的期限管理,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国家农创园和农业高新区给予长期稳定信贷支持。《意见》还强调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持续完善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第九条提出,要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鼓励银行机构结合粮食生产特点,扩展抵押物、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将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仓单、原种、专利技术、品种权、商标权、育种制种设备等纳入可接受押品目录,开展种业品种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稳妥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购置更新农机装备资金不足问题。第十一条提出,要积极打造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机构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充分借助物联网和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国家重点产业融合示范区域和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粮食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扩大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应用场景,进一步破解金融支持粮食生产的瓶颈,提供批量化、快捷化、全流程线上贷款。助力打造集粮食产供销为一体的产业链条,推动粮食全产业链发展。《意见》还从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稳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不断提升粮食产业金融服务能力方面提出了要求。如,第十六条提出,要加强种地农民基础金融服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依托线下网点,加强农村自助网点、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建设,提升缴费、查询、远程服务等便捷性,增强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社会救助等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要优化账户开立流程,落实落细农资补贴发放工作,把农资补贴按时高效发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切实维护种粮农民的权益。第十七条提出,要保障自然灾害期间金融服务。围绕保粮食生产保金融服务继续抓实防汛抗旱、抗灾减灾工作,及时掌握粮食企业应急资金支取、保险理赔等金融需求,特别是切实保障受灾粮食企业、农户等群体的金融服务畅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提高信用贷款比重、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优化贷款期限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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